问题 | 已经挂失的公章签订合同时把时间提前怎么办? |
释义 | 一、已经挂失的公章签订合同时把时间提前怎么办? 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应当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如果合同一方提前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而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准备签订合同,房贷签合同时间是多长时间的呢 一般情况是最快3个工作日放款就可以领取合同,但是目前由于银行贷款金额紧缩,所以要排队,可能长的会等上半年以上了。银行要放款的时候才会通知开发商给你备案,只有备案后房子才房管局才认可房屋属于你。放款后银行不会给你票据,只有银行贷款合同,但是贷款放款后可以到开发商领取贷款金额的收据,等到交房的时候一并换做发票。购房合同应该是在银行放款前就可以拿到的,只需要开发商盖章就可以了,这个你催到你的销售人员帮你会很快。 三、使用已经作废的公章应该怎么处理? 使用已经作废的公章继续使用,违法,无效。已经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用作废的公章签订补充协议的,是属于以欺诈方式签订合同的情形,合同是无效的,情节严重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四、合同履行的地点如何确定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