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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二胎上户口要什么资料?
释义
    二胎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二胎准生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婚小孩上户口要什么?
    非婚生的子女上户口需提供的以下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1、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胎婴儿上户口没有结婚证的父亲户口,要不要做司法鉴定?
    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不需要亲子鉴定。一般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有:1.个人申请。2.夫妻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村委(社区或街道)介绍信。6.未落户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现在生二胎需要办准生证吗?
    生二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国家现在开放二胎政策,只要符合二胎条件的,可以不用办理准生证,但是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很多地方直接在计生部门网站上就能办理生育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不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不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我的户口簿上是离异状态,现在要更改已婚状
    法律分析:需要改成已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已婚是需要改为离异的,是因为其要保持个人信息的一致性,为国家信息登记提供个人相对完备的信息,不得作假。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没有结婚证的单身妈妈给小孩入户口要什么资料?
    未婚单亲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或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出生证明的办理程序有哪些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孩子姓名是出生证明的关键,一旦出生证明上写下了孩子的姓名,就很难更改了,这个姓名也就是孩子户口本上的姓名了,医院的办理人员会询问是否确定了,会让夫妻一方进行签字。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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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