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只给了收据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开发商已经五证齐全,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次性付清房款后要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要求开发商给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的。只开一个收据是不安全的。 这个风险主要是后期有什么问题出现的时候没有保障,赔偿等情况,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出现什么问题都无法得到很好的自身利益保护。 因为是期房,交房前要进行房产测绘实际面积。有可能存在面积的误差。只有确定了最终面积以后,开发商对你支付的金额进行多退少补后,才可以出具不动产发票。所以,现在只能拿到收据,凭借购房合同和收据同样具有法律效益,前提是,收据盖了财务章的。 一、购房合同迟迟拿不到怎么办 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买房过程中这一基本的环节,是交易双方订立的一份契约,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买房肯定会签订购房合同,那么什么时候签这个合同呢?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3、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拿到合同也就几天的事情,如果迟迟拿不到合同,那肯定是开发商那边出现了一些什么问题,可以到房管局查询。 二、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要怎么办 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房地产销售中开发商不给开首付款发票的主要目的是避税,或者是推迟交税的日期,把该部分的税款投资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去。后期也是会给购房者开具的。 2,如果购房者是选择的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需要在银行的贷款成功放款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里后,开发商才可以给购房者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的。在银行贷款未放款之前是开不出来的。 3,开发商每开一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就等同于当月销售了一套房子,是需要在当月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的。如果开发商暂时不开或到以后统一开具的话,就有效的节省了一部分的税款,资金链也就不会因为交税而变的紧张。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及时的催促开发商开具发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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