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 ,设立留置权 ,留置权优先。 看抵押权否登记, 登记了 抵押权先设立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 ,质权设立先无论抵押权否登记 都是质权优先。先成立了留置权 ,要看谁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 钩时动产所有人设立质权抵押权 ,留置权优先, 留置权人设立质权和抵押权, 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