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保全是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通过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来实现。合同保全是对外效力的例外,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可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设置的保全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1、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2、合同保全是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原则的例外; 3、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合同履行完毕前,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 拓展延伸 合同保全的法律原则及适用范围 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法律措施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合同保全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各方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的行为;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合同的订立应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合同保全适用范围涵盖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通过保全措施,如财产保全、禁止令等,可以有效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结语 合同保全是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它通过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来实现保全目的。合同保全体现了合同的对外效力,同时也是合同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可以采取各种保全措施。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保全的法律原则。通过财产保全、禁止令等保全措施,可以有效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