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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新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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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