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1.债权请求权;(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要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所有权确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同,物权具有永久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3.人身权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情况也不同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分别不同情况而定。 一、继承权债务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如果是请求分割遗产的继承权纠纷,并不适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如果是确认继承人资格的继承权纠纷,则能够适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首先诉讼时效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债权请求权的保护所产生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除了没有经过登记的动产物权之外,一般情况下,物权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此如果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要求分割遗产的话,实际上这一项纠纷涉及的是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而这里所说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物权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物权请求权的一般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物权之事实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物权的存在是行使物权请求权的前提。此要件有如下几层意义: (1) 权利人享有的须为物权。至于是自物权还是他物权,他物权中是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则在所不问(仅影响物权请求权的具体类型,如抵押权不可能行使返还请求权)。若权利人享有的不是物权,而是人身权、知识产权、债权,则不能提出物权请求权。[16]若权利人不是物权人而仅为占有人,享有的是占有权,也不能根据物权请求权的规则行使物权请求权,而只能依据占有保护的规则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如需受较短消灭时效之限制等)。 (2) 权利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在所不问。若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代理行使物权请求权,在学理上与实务上均当无障碍。若权利人被宣告失踪,也可由其财产代管人代理行使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本身不具有单独转让性,但并非与权利人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得由权利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等代为行使。 (3)权利人以享有物权为已足,是否实际占有物在所不向。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恰以失去对物的占有为条件。 (4) 权利人须为物之现时物权人。曾为物权人而现已丧失物权者,自不享有物权请求权;依法律行为将取得物权但现时尚未取得者,也不得行使物权请求权。例如,甲乙通过合同约定将一幅土地的使用权由甲转让给乙,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丙在该幅土地旁擅挖壕沟,危及土地之效用,此时仅得由出卖人甲向丙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买受人乙因尚未成为该幅土地的物权人而不得径向丙行使物权请求权;若因甲怠于行使请求权而致土地效用受损,乙只能基于债权请求权请求甲折减相应之土地转让金或由甲恢复原状后再行转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十六条,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决定终止调查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终止调查之日起重新计算。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后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计算。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二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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