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审查起诉,如果取保候审十二个月还没有开庭的,被取保人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完结。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司法机关不变更强制措施,视为自动解除,但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案子移交检察院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取保候审解除后,应当和司法机关保持联系,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一、取保候审说回去做材料是什么意思 取保侯审后,办案机关并不中断办案。公安局叫去做材料,是核实案情,当事人应当随到随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二、取保候审不移送检察院是不是就解除了 不会自动解除。 首先,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其次,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最后,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