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取保并不是没事,而是不适宜 羁押 的 犯罪嫌疑人 。要等开庭才能知道是否是罪犯。 取保候审 期间要积极认罪悔罪,如果有被害人要积极赔偿争取谅解,-------争取从轻处罚。 取保候审,是 刑事强制措施 的一种(取保候审是限制人身自由, 刑事拘留 、 逮捕 是剥夺人身自由),简单可以理解为监外等候侦查、起诉和审判。可见,取保候审不意味着必然没事,应该分情况讨论: 一、因“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而取保候审的。这种情况的案件,一般会继续走程序,如果 罪名 成立,当事人依然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刑罚 (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 二、因“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取保候审的。这样的案件,一般会会继续走程序,如果罪名成立,当事人依然会被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如果被适用 缓刑 ,不用收监服刑;如果被判处实刑,会当庭收监。 那种认为取保候审后一定会判处缓刑的认识是不正确的,是否判处缓刑,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非取决于此前是否已经取保候审。实践中,取保候审后在审判阶段判处实刑的案例屡见不鲜。 三、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取保候审的。这种情况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会继续走程序,一旦罪名成立且判处实刑的,在上述事由消除后,会收监服刑。 四、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种情况的案件,是否否收监,看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 五、因为 证据 不足不呈请逮捕或不 批准逮捕 而取保候审的。由后续侦查的情况决定,如果依然认为证据不足, 取保候审期限 届满并解除后,就没事了,如果认为证据达到 逮捕的条件 ,会被刑事拘留、逮捕,接着走程序,面临被追究刑责。 综上取保候审能不能没事你可以总结出来,那种认为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案结事了的想法是不准确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定罪判刑;如果判刑,是否要收监),由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和是否已经获得取保候审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案件已经取保候审,依然要重视案件。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