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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验疤痕的长度
释义
    面部、耳廓5.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5.2.2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一、广东九级工伤伤残标准
    (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625px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375px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二、如何判定工伤赔偿情况的
    工伤鉴定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部中度毁容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
    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身瘢痕面积≥30%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部烧伤植皮≥1/5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工伤的鉴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三、到底什么算轻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具体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例如:5.1 颅脑、脊髓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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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