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解法定扶养义务的几年限制 |
释义 |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扶养涵盖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对长辈的赡养,而狭义扶养专指夫妻间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同主体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法律对扶养义务没有年限限制。 法律分析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 民法典规定了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扶养义务。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巳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所以,法律对扶养义务没有年限的规定。 温馨提示: 拓展延伸 法定扶养义务的时效性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法定扶养义务的时效性问题是指在何时结束或终止法定扶养义务的争议。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对于扶养义务的时效性规定各不相同。一些法律规定了具体的年限限制,例如几年限制,而另一些法律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包括:明确法律规定,确立明确的时效性标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公平和合理的方式确定时效性;加强司法解释和裁判统一性,以确保对时效性问题的一致性处理。综上所述,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加强司法解释和裁判统一性,可以有效解决法定扶养义务的时效性问题。 结语 扶养义务在法律上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扶养涵盖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是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狭义上,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对扶养义务进行了规定,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法律对扶养义务没有年限的规定,解决扶养义务的时效性问题可以通过明确法律规定、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加强司法解释和裁判统一性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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