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合同撤销的条件及后果 合同撤销的条件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财产应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时各自承担责任。若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财产归国家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与合同无效相比,撤销主要因误解等原因产生,效力待定,有期限规定。无效则为法定无效,没有期限规定。撤销后合同无法执行,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合同撤销的条件内容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主要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欺诈胁迫等而产生,无效主要因为以恶意串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而产生的; 2.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则为法定的无效; 3.可撤销有期限规定,无效没有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撤销合同有什么后果 1.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赠与合同被撤销,被赠予人应将赠与物返还给赠与人,赠与物已经被使用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当事人需要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撤销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订立的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结语 合同撤销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订立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撤销合同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的区别在于产生原因和效力状态。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法约束,财产应予以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损失,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则财产归国家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