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优先权如何取消?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款优先权能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给予的权利,是可以自主选择放弃的。 一、怎么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如果想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到期,发包方未履行付款义务;2、经过承包人的催告,发包人仍不履行;3、承包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拍卖该工程,并且就该工程的拍卖所得能够优先受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二、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 其法律要件有: ⑴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⑵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⑶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⑷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⑸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三、欠工程款怎样办 承包人可提起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纠纷诉讼。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设工程价款。诉讼中,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