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肺结核看守所不收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法院不会因为这个有任何改变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 至于怎么服刑那是执行阶段的事情了 不影响判决。有传染病情形的,依法不予收押。至于服刑地,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 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_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一,看守所拒收肺结核的病人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病人处于活动性的肺结核,这类的病人,需要及时的给予治疗,而拘留所没有治疗肺结核的条件,那如果收留了这类的病人了以后,会影响到病人的治疗。 第二,病人肺结核存在了排菌,那这类的病人存在了很强的传染性,这类的病人如果收留到了拘留所,很容易引起肺结核的扩散,所以这类的病人,拘留所是可以拒收的。 第三,重度的肺结核的病人,如果出现了严重的肺功能的损害,出现了明显的呼吸困难等相应的症状,那这类的病人也是不适合收住拘留所的。 二,看守所的具体概念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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