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工伤劳动者经确认工伤后,有权获得一定范围内的医疗、康复、失能津贴、伤残补助金等救助。但对于职业病等情况,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但仍有从事其他工作的能力,可以申请职业转换。职业转换需要提供相关费用,因此可以申请职业转换费用补偿。但是,是否能获得职业转换费用补偿要根据工伤程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工伤劳动者肇事负全部责任的,不得获得职业病、职业伤害等工伤保险待遇。 2.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职业病重度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有必要转换工种、职业的,由工作单位或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安排职业转换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可以提供职业转换补贴。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工伤失业人员因工作变动或者被解聘、辞职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规定期限内安置就业。 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并及时履行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