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1)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2)承运人的义务 1)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一、什么叫运输合同纠纷 (一)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二)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三)延迟交付纠纷。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四)运杂费纠纷。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五)运输工具损害纠纷。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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