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车辆以交付为准还是登记为准
释义
    法律分析: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以交付为准。虽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进行了强制登记。但是,公安机关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物权登记。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对于普通动产来说,物权归属采取“交付主义”,即,动产的交付意味着物权的设立或转移,但对于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需要登记公示的特殊动产来说,交付行为虽然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未经登记公示,物权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而言,不能对抗的是第三人的物权,而非债权)。
    一、房屋继承和财产继承一样吗
    房屋是财产的一种,属于不动产,与金钱、债权等财产的继承略有不同。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等价,将房产的所有权变更到自己名下。虽然继承本身就已经发生了物权变动,但是为了合法处分,应当进行物权公示,也即办理变更登记。相比较而言,金钱等其他动产无需办理登记。
    二、物权公示的途径有哪些
    物权有两种不同的公示方法。其一是交付。无论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还是占有改定,普通动产的所有权与动产质权,将通过物权的转移实现公示的效果。其二是登记。针对不动产,需要通过登记来实现公示的效果。登记包含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3: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