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时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发布拆迁公告阶段 拆迁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自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 (二)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体土地,将停办: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1、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 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您的房屋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选择产权调换的,您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在易地拆迁补偿过程中,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补助标准填写清楚,并且需要根据被拆迁家庭的实际人口来进行计算,之后就是写上搬迁时间了。而且在签订之时一定要协商好,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一、受理征地项目的手续流程及时间 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6、开发企业向市、县房屋拆迁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的资料。7、拆迁管理部门应从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8、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冻结拆迁范围内的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9、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房屋未租赁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拆迁当事人不能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11、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只要拆迁人已按条例规定给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12、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拆。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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