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