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住址变更是否需要办理?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可以不换领,即便家庭住址发生变更。迁移或迁出本市的公民,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可以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包括: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市外迁入需要换领、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证件损坏、有效期满。办理换领需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若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只能在户籍地办理。 法律分析 家庭住址变更身份证不需要更换。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换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3、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 4、证件损坏; 5、有效期满。 前三种情况需要本人携带户口簿与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因各类原因影响核验身份的如相貌变化过大、指纹无法核验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后两种情况可以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若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公民在迁移变动常住户口时,不需要更换居民身份证。只有在迁出本市或县行政区域时,需要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公民身份的文件。如需换领居民身份证,需根据具体情况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的情况,也可以在户籍地或省级行政区办理换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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