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的审查方式及内容: 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审查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3、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