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股东没有能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该债权设有抵押或者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一并起诉。在债权人胜诉后股东仍然不还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股东在公司的股权的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一、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公司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在未经合法分红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财产转移至其个人名下。该行为明显侵害了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将转移的财产退回公司,并赔偿公司损失。如果该行为导致公司没有资产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 三、个人债务纠纷会影响到公司吗 不会影响到公司,但是如果债权人知道的话,可以要求执行她在公司的股份,所以还是会有麻烦。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这是因为: (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二)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那么,这就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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