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法电子送达的规定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有哪些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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