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一、一般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1、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2、7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3、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 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5、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1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二、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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