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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未安期交纳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条件为:,1.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生效要件如下:,1.租赁合同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等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租赁合同具有的特点是,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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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