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遗失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没有离婚证,可以补办,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到法院档案室复印并加盖公章,办结婚登记。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办理离婚证书,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办理再婚。 法律分析 离婚没有离婚证,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那么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人民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应该如何补办? 离婚证遗失后,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进行补办。首先,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其次,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办费用,具体金额可咨询相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以备后续需要。补办离婚证的时间通常较短,但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尽快办理,以免给日常生活和法律事务带来不便。 结语 离婚证遗失后,应尽快采取措施补办。联系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并填写申请表格。补办费用可能适用,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金额。保留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复印件备用。补办时间较短,但因地区而异。建议尽快办理,避免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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