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股东以资本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公司。将认缴资金全额存入有限公司账户; 2、以实物为出资,依法不得高估低估实物真实估价,但非公司所需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出资。依法办理实物出资转移手续; 3、知识产权出资大致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法律程序确认。这种出资形式需要真实估价,不能高估和低估,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4、土地使用权出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土地形式出资应以使用权为出资。而土地使用权出资,还需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第四, 土地使用权。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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