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受撞身亡的责任怎么认定? |
释义 | 人车事故,法规和交警是偏向于人方的(保护弱势一方)。车方疏于观察负主责,人方违章过马路负次责。但这样划分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也只按比例赔付。 既然你有全险,最好你认个全责,保险公司才能全赔。虽说是全赔但你也还是要出点血的(前期垫付的医疗费、非医保范围的用药)。 你找伤者说明愿认全责,一起到交警队去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把车提出来。交警会收你的停车费(收费很黑哦,这钱也是你自己承担的,保险公司不赔)。虽然驾驶证和行车证还被扣着,但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继续开车(以后开车要多加小心)。 人在医院住院治疗,你可以要求交警出具证明,你拿着证明到保险公司去让交强险垫付医疗费(一万以内)。保险公司会开张支票,你拿着支票到医院财务室去交费。 等伤者出院后,一起到仲裁机构(处理事故的交警队大楼内一般都有)要求仲裁,仲裁会给你算出应该赔偿的金额,还是比较公正的。 你把伤者所有的单据(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费详细清单、各种要赔偿的发票,缺一不可)都拿到手后,按照仲裁的金额,拿现金赔给对方。记得要伤者在收据上签字。 拿着仲裁书和伤者签字的收据(证明你已经赔付过了,事故处理终结了)找交警拿回你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然后拿着上述各种单据,连同仲裁书、交警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去索赔。 保险公司会将住院费清单上不属于医保范围的划掉,其余的(仲裁金额减去非医保药物)同意赔付给你。他们会扫描你的身份证及银行卡。过些日子保险公司的赔款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 谁都不愿出这样的事,但事情已经出了,就一步一步的按程序办,好在有保险公司扛了大头,最后算下来,你的损失也只有几千元而已。别着急,过年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不要因这事影响你的生活,天塌不下来。一切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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