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金额是五万元以上,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如何界定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的界定如下: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心态是以故意毁坏财物、追求他人财物价值贬损为目的。 2.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秩序的破坏超过经济损失;而故意损坏财物罪中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 3.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犯罪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 4.行为场域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