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不用年审,也不需要每年换证。税务登记证期限与营业执照的期限一样,到期换证。 个体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的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