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过了缴费时间还能缴费。一般为当月申报,次月生效,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24日;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以工作人员答复为准。 医保断交后的补交流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