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严管改普管需要批准,严管转普管由矫正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无具体时间,一般与缓刑人员无关。经矫正组集体研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过程中的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断方法: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使用的评价体系会根据不同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