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筹划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今天就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个人所得税筹划要记住两大原则:一是提前筹划原则。二是全局考量原则。提前筹划原则是指纳税事项或义务未发生时,就要开始对纳税的事项进行预判预估,然后再对方案进行研究、选择、确定。不能等纳税事项或义务发生后,再来做所谓的合理避税,这是掩盖事实真相、伪造、变造、隐匿相关资料,纳税人将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全局考量原则是指税与税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因为筹划个税达到了节税目的,确使得企业其他的税负增加了,这样的纳税筹划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做税收筹划的时候也要全局考量,不能只窥一斑,不见全豹。具体的操作可以有几个办法:一是利用年终一次性奖金,就是每月工资少发,到了年终奖再统一发放;二是避免高税率区,比如员工原本工资是10%的税率,再多发几十元就适用20%的税率,这种情形应当尽量避免或者采取其他办法规避;三是以福利代替工资。比如员工工资1万,这样税率较高,那么可以约定其工资是6000,另外的4000以租房的形式代替,即公司不再支付这4000,而是为其租一套房子代替。四是税收优惠,比如利用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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