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户主可以拿着户口本去添加人吗 |
释义 | 公民可申请变更户主的情形包括: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原户主户口迁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户主。申请可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拓展延伸 非户主能否代替户主进行户口本的人员添加?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户主是不具备代替户主进行户口本的人员添加的权利的。户口本是户主的身份证明,用于管理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在进行人员添加时,通常要求户主本人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户主因故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代办,但需要提供相关的授权文件和证明材料。总之,非户主一般不能直接代替户主进行户口本的人员添加,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户籍管理规定来决定。建议您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办理手续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非户主一般不能直接代替户主进行户口本的人员添加。户口本作为户主的身份证明,通常要求户主本人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殊情况下,如户主无法亲自前往,可委托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代办,但需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和证明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保办理手续合规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条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