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异议后6年可提起诉讼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异议6年后可起诉,但需考虑撤销权是否消灭及其他法定障碍。对方不同意离婚或未提出异议可起诉,协议生效。如对方同意离婚或在三十日内提出异议并调解达成协议,则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对离婚协议有异议,过了6年,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生效。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申请撤销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如果和对方没有离婚,完全可以在协议生效后的6年内起诉。但是,如果已经过了6年,需要考虑撤销权是否消灭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定障碍。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未在三十日内提出异议,则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或者在三十日内提出异议并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自始不发生效力。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异议后6年失去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旦出现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然而,对于离婚协议异议后的时效性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我国法院对离婚协议异议的时效性采取灵活的观察态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是否失去诉讼权利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建议当事人在发现离婚协议异议后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旦出现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然而,对于离婚协议异议后的时效性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我国法院对离婚协议异议的时效性采取灵活的观察态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是否失去诉讼权利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建议当事人在发现离婚协议异议后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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