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多久立案,给书面通知 |
释义 | 劳动仲裁立案时间及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并通知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无主体资格、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多久立案,给书面通知 劳动仲裁一般五日内立案给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等。 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结语 劳动仲裁立案及受理时间有明确规定,申请人需在五日内收到书面通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同时,劳动仲裁有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如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等。务必确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