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流程 |
释义 |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是户口登记制度的一种实践。离婚后,当事人需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当事人可以凭借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处领取并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自己的户口从迁出地的户籍档案里注销。注销完之后,当事人可以拿着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的户籍处进行落户。 一、户口迁出后已经落户了可以退回去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准备基础证件、其他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带上迁移证及证件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二、准迁证办好后怎么办 有了准迁证,下一步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 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就没有户口了。建议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在这些过程中,派出所会在户口簿上添加或删改一些东西。 另外,如需重新打印户口簿,可能需缴纳20元工本费(买户口簿的钱)。 有了户口准迁入证之后你就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准迁入证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回要落户地落下户口就可以了。 拿到准迁证后,要回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准迁证》去迁入地派出所上户。 三、老婆孩子户口迁出还可以往回迁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基础证件: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购房入户、人才引进、夫妻投靠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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