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必须去。被起诉离婚时,无正当理由,不可以不出庭,而是要积极应诉,才可以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请求,出示相应的证据,才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为了谨慎起见,一般不会缺席判决,所以如果被告不出席庭审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法院是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