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国外登记结婚,是否可以在国内离婚? |
释义 | 国外登记结婚在国内离婚需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证明为调解书或判决书。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双方,离婚诉讼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在国外登记结婚能在国内离婚的,但是在外国登记结婚在国内不能协议离婚,国外结婚国内离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其离婚证明为人民法院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国外登记结婚后,国内离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在国外登记结婚后,如果想在国内离婚,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需要确认国内是否承认国外的婚姻登记。如果国内承认,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离婚。离婚程序包括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协商或法院调解、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协商或诉讼,并最终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果国内不承认国外的婚姻登记,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结婚手续,然后再按照国内的离婚程序进行操作。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国外登记结婚后,若想在国内离婚,需遵守法律程序。确认国内是否承认国外婚姻登记,如承认,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离婚。程序包括申请离婚、协商或法院调解、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获得离婚判决书。如国内不承认,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再按国内离婚程序操作。具体程序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国外办理结婚证如何在国内起诉离婚 在居住地满一年的地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由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受理。如果双方都没有居住地满一年的住所,就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登记结婚在中国如何离婚 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在国内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双方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区或国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或双方当事人该地区或国家驻我国的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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