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已迁出,但未办理落户,能否取消迁移? |
释义 |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包括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未落户证明,然后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包括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拓展延伸 取消户口迁移的申请是否可行? 取消户口迁移的申请的可行性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户口已经迁出但未办理落户手续,取消迁移可能是可行的。您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这可能包括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等。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户口迁移的撤销程序包括两个步骤: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未落户证明,然后向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户籍。具体所需材料包括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取消户口迁移的可行性因具体情况而异,最好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