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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释义
    工伤认定后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赔偿吗
    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
    一级工伤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员工的工伤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后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有哪些
    用人单位享有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情况有: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 无过失性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用人单位 过失性解除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5、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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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