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老人立遗嘱需要子女吗
释义
    

法律主观:
    


    老人立遗嘱 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所列的达到条件都是 有效的遗嘱 ,但是效力强弱不同。 所以,见证遗嘱子女是否在场不影响 遗嘱的效力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4: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