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婚前赠与,只要房产证没有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赠与一方子女,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赠与,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就视为赠与夫妻双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婚前赠与登记夫妻名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