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由哪一方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均为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根据“谁丢失、谁挂失”的原则,应由丢失的发票保管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第四条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1: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