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名字权益如何处理? |
释义 | 婚前买房写自己名字,离婚后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产证登记为个人名字,即为个人所有,可行使处分权。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后我是有份的吗 1、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后在一般情况下我是有份的。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产证登记为当事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为一方所有,可以对该房产行使处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买的房子写有您的名字,离婚后在一般情况下您是有份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产证登记为您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您个人所有,可以对其行使处分权。而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上了女方名字,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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