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哪些人作为公司债权人: 1、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将 (1)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2)公司的发起人、 (3)未对尽公司尽到忠实、勤勉义务而使得股东出现出资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该渎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与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将 (1)抽逃出资的股东、 (2)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与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公司触犯单位犯罪的,法人代表应当负刑事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法人代表协助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法人代表对此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果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破产的,公司债务应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若股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即便公司破产,亦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2、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未履行清算义务人应尽的义务,导致法院无法对债务人进行全面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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