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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为什么只能迁回集体户口 -户口
释义
    法律分析:
    关于离婚补助:1,离婚一般来说,不会有额外的补偿,当事人可以和配偶协商确定分配比例;2,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对半分。关于户口归属:1,当事人可以在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回原籍挂靠的前提下,回原籍挂靠;2,如果原籍不同意接收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能否分户;3,如果当事人再婚的,户口可以进行夫妻投靠;4,不管当事人的户口在哪里,一般都不会有额外的补贴,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或者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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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