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干警是行政编制,其主要任务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查、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 司法警察简称“法警”。司法机关所设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主要任务: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查、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在旧中国,司法警察除指司法机关中的警长和警士外,还包括宪兵,铁路、森林、渔业、矿业和其他专业警察机构中的警长、警士。 法警的职责: 1、维护审判秩序; 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 安全检查; 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 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执行死刑; 6、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7、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