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要求离职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纳社保的单位进行社保补缴,如此已过去17年? |
释义 | 单位未及时缴纳员工社保,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需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一年内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法律规定单位需保存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否则视为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时限为2年,超过时限则不再处理。 法律分析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拓展延伸 社保补缴:如何追讨离职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纳社保的单位的欠款? 要追讨离职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纳社保的单位的社保补缴欠款,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收集离职前的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离职证明等文件,以证明您曾在该单位工作过。其次,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他们将会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并要求其补缴社保款项。如果单位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或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未缴纳员工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保存两年以上的工资记录,超过两年则不再具备保存义务。追讨离职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纳社保的单位的社保补缴欠款,可准备相关证据并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如有必要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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