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终止和合同终止主要区别包括: 1、两者的效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可以对过去产生影响,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也可以对未来产生影响,即不追溯到过去。合同的解除只是为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而不是恢复原状; 2、两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通常被视为对违约方的补救措施。因此,合同的终止一般只适用于违约。虽然合同终止也适用于一方违约,但主要适用于非违约,如合同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合终止等。由此可见,终止合同的适用范围比终止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